通辽市水务局上线行风热线,您对通辽市

行风牵万家,热线知冷暖。年3月21日《行风热线》的上线单位是通辽市水务局,市水务局副局长李建国、农牧科科长潘永杰、河湖科科长李付全走进直播间,就“世界水日”宣传活动开展情况、河湖长制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农村牧区饮水安全、节约用水、优化营商环境举措等问题与广大市民进行了沟通交流。

市民当前我市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作情况如何?

答:通辽市水务局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项目和资金,加强落实工程建设和管护责任,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因地制宜加强供水工程建设与改造,把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有效衔接、有机统一起来,特别是“三个责任”、“三项制度”以及水费收缴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的落实,补齐农村牧区饮水安全保障短板。同时,各旗县区建立体制健全、机制合理的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制度和适应本地情况的应急供水预案及水质监测方案,切实保障农村牧区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完成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处,解决91.28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82万人,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实现“清零达标”,农村牧区供水保障水平显著提高,集中供水率达到84.56%,满足自治区目标要求。

市民市水务局采取哪些措施调度春灌水源,全力保障春耕生产顺利进行?

答:年入冬以来,全市较常年同期平均降水量偏多,目前土壤墒情良好。为保障春播生产,市水务局组织各旗县区提前做好春灌部署,及时对水利设施进行全方位检修,适时启动小型地表水灌溉设施,充分发挥小农水、抗旱应急水源工程、渠系等水利设施作用,充分利用好现有水源,尤其南北部山区,发挥小水库、小灌区多的优势,使现有水资源得到充分利用,最大程度地满足农田灌溉需要,确保春灌、春耕顺利进行。

市民村里自己打的深水井,供全村人用的自来水,这样的水是否需要定期检测水质?

答:应定期检测水质,每年至少一次。根据《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规定,对千吨万人供水工程的用水户,宜依据工程运行期出厂水或末梢水水质检测报告进行水质评价;对千吨万人以下集中式供水工程的用水户,可依据工程出厂水水质检测报告,或采用现场检测等方法进行水质评价;对分散式供水工程的用水户,可采用“望、闻、问、尝”等简便适宜方法进行水质现场评价,饮用水中无肉眼可见杂质、无异色气味、用水户长期饮用无不良反应可评价为基本达标;也可进行水质检测,结果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农村供水水质宽限规定即为达标。

市民如果想在河道取沙需要什么手续?

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必须报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批准:(一)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第四十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取土、淘金,必须按照批准的范围和作业方式进行。

内蒙古自治区河湖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采砂许可)采砂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禁止从事河湖采砂活动。

河湖采砂许可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审批。村民因生活自用采挖少量砂石的,不需要办理河湖采砂许可证,在河湖采砂规划规定的可采区和可采期采挖,采挖的河砂不得销售。

市民自己家是一楼,有个院子,能否打个井灌溉小菜园,这样做违法吗,如果不允许,发现了如何举报?

答: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保护和管理条例》,公共供水可以满足用水需要的,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地下水取水工程或者设施,也就是打井取水。居民楼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打井灌溉菜园是违法行为,应该立即组织封闭水井、停止取水。群众如发现这样的行为,可以向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务局)举报,由水务部门对未经批准擅自取用地下水违法行为进行处置。

市民反映:农村灌溉用的机电井管理混乱,应加强管理。

答:我市确实存在这种情况,全市仅有约五分之一的灌溉机电井办理了取水许可证。目前,我市正在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提升工作,推进实施农业灌溉取水许可,预计年完成整改。

借此机会也把《地下水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保护和管理条例》关于农业灌溉取用地下水管理的相关要求给大家介绍一下,共同推进农业灌溉取用地下水管理。重点如下:

取用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取水申请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申请人方可打井。取水申请未经批准的,供电部门不得供电。按照取水许可批准文件的要求,自行或者委托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的单位进行施工。施工单位不得承揽应当取得但未取得取水许可的地下水取水工程。

新建、改建、扩建地下水取水工程,应当同时安装计量设施。农牧业灌溉取用地下水暂不具备计量条件的,可以采取以电量折算水量、以用电控制用水的方式进行取用水管理。取用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缴纳水资源税。自治区实行超计划、超限额累进征收水资源税制度。

报废的水井,应当由工程所有权人或者管理单位实施封井或者回填,并将其封井或者回填情况告知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封井或者回填,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利用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地下水取水工程管理,节约、保护地下水,防止地下水污染。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损害地下水的行为进行监督、检举。地下水取水工程的所有权人负责工程的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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