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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毒症患者每周可接受2次免费血透宁德市
宁德市新农合尿毒症患者每周可接受2次免费血透全市共医院
血透治疗是大部分尿毒症患者延续生命的唯一方式,然而长期高额的费用成为不少患者的沉重负担。记者7月2日从市卫计委了解到,为不增加宁德市新农合尿毒症患者医药费用负担,宁德市制定了《宁德市新农合尿毒症患者优惠救治方案》,6月22日起开始实施。
《方案》实行新农合尿毒症患者“定基本服务包、免费血液透析”,通过提高新农合补偿标准、实施农村医疗救助“一站式”医院便民服务、减免收费等综合措施,有效缓解新农合尿毒症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全市共10医院
凡第一诊断为慢性肾脏病(CKD)5期(ICD-10∶)的参合患者,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核备案手续后,医院接受血液透析治疗,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并享有方案规定的优惠政策。
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等10所医疗机构为我市新农合尿毒症医院。
每周2次免费血透治疗
按照《方案》,我市参合患者每周可医院接受2次免费血液透析治疗,基本服务包含血管路及透析器各1套、透析液1人份、内瘘针2支、生理盐水3瓶,以及消毒耗材和血液透析操作、血透监测。基本服务包按照元/次的定额标准(今后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适时调整),由新农合基金补偿90%、医院减免10%。
医院每周提供2次免费血液透析治疗以外,参合患者其他治疗需求产生的医疗费用,补偿比例按各县(市、区)新农合门诊特殊病种重症尿毒症透析的比例执行,其中符合农村医疗救助条件的对象,按照有关规定由医院提供新农合补偿与农村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
同一参合年度内,参合患者只能选择享受新农合尿毒症患者优惠救治政策或新农合特殊门诊重症尿毒症透析政策中的一种,以上两种政策同一年度内不能同时享受。无特殊情况,原则上参合患者同一参合年度内只能选择一家医院享受新农合尿毒症患者血液透析优惠救治政策。参合患者在非医院接受血液透析治疗或医院接受非优惠政策血液透析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仍按新农合原有政策执行。
审核备案后即可接受治疗
符合定点救治条件的对象,选择一家医院,医院在《宁德市新农合尿毒症患者优惠血液透析服务证》上签注接收意见,并通知患者到参合地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办理审核备案。
患者按照医院的预约安排,持服务证、身份证(未成年人提供户口簿)、合作医疗证(或社保卡)等到医院接受血液透析免费治疗并进行规范登记。免费治疗以外的医疗费用,由医院即时结算新农合补偿款,并向农村医疗救助对象提供新农合、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
(闽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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