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患尿毒症nbsp,募捐8万却花

  最近,一则“重庆小伙患尿毒症,募捐8万却花10万买车”的消息在网上迅速传播,并引起广泛质疑。

这也是我国《慈善法》在今年9月实施后,媒体公开报道的首例互联网“骗捐”质疑。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我们的记者也找到了这个消息的最初发帖人。

“社会险恶,爱心被利用,特此曝光”,这个帖子在某论坛发布后,很快引来十几万名网友围观,并被多家媒体转载报道。

 发帖人庄先生表示,此前看到24岁的朋友钟某在朋友圈说患上尿毒症,需要50万元治病,就给他捐了款。

然而,三个月后,钟某竟然在朋友圈高调晒出“喜提爱车”的照片,说买了“人生第一台SUV”。庄先生一打听,得知这款车要11万元以上,更让他意外的是,钟某还是全款买车。

庄先生:让大家来评评理嘛,他有可能会说谎,在我的印象中,他的骗捐是可以成立的。

  今年9月1日《慈善法》正式颁布实施,轻松筹等13家网络平台被民政部认定为首批慈善组织公开募捐平台。而对于未来个人还能不能在这些平台上发布求助信息,民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在此之前,平台要做好风险提示,标明“个人求助项目不属于慈善公开募捐,真实性由信息发布个人负责。”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王敬波:所以对这类的求助信息我们要提高警惕,主要是注意防范它的风险。因为这种求助信息它是没有一个慈善组织来去保障它的真实性的。

个人求助如虚假将承担法律责任

  专家提醒,个人如果在求助中发布虚假信息,将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王敬波:如果情节比较轻微的,那么可能要承担行政法律责任,一个是由民政部门处以警告或者是罚款,也可能是责令退还捐赠人的财产,如果无法退还的有可能要进行追缴;

  如果是情节比较严重,或者是数额达到以上,那么这种行为可能会构成刑法当中所规定的诈骗罪,最高刑可能达到无期徒刑。

个人求助不能成为法外之地

  《慈善法》明确规定了个人不具备公开募捐资格,但是这种个人为自己或者有近亲属发布的募款信息,目前在《慈善法》中还没有明确界定。

  因此,我们也希望,相关部门建立个人求助资金监督体系。维护公益的公信力,保护社会爱心不受伤害,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获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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